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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你我共同守护

新媒体中心 南昌职业大学 2023-02-23




  2022年4月15日


是第7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今年的宣传主题为:


“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National Security Education Day)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图片来源:智慧普法平台)


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即将到来之际

我们应进一步

增强国家安全意识

自觉维护国家安全

接下来让我们一起

了解一些国家安全的小知识吧


Q

什么是国家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Q

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2014年04月16日上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国安委主席习近平召开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明确国安委职能责任、管控范围、基本遵循和运行原则,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并首次系统提出“十一种安全”,强调要走出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描绘出国安委总框架。新时代国家安全体系总体国家安全观包括16种安全


(图片来源网络)


Q

什么是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


《国家安全法》第四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参加间谍组织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窃取、刺探、收或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四)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五)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Q

维护国家安全,公民有哪些义务?


《国家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二)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三)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四)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五)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六)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此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任何组织和个人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和线索,均可以拨打12339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2022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标识)


家是最小国 国是千万家
国家安全离我们并不遥远

而是渗透进日常生活中

与我们息息相关

那我们平时该如何维护国家安全呢?


——

1

一些可疑人员未经批准到内部作调查,进行科技、经济、企业等情况搜集。发现这种情况不能随意提供,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国家安全机关报告。

2

警惕境外电台、电视、网络等传媒的煽动、造谣。

3

一些境外组织和人员经常出现在我军事、保密单位周边,乘机盗取秘密情报和信息。如遇有可疑人员要立即报告。

4

一些有境外背景的组织和个人,利用一些群众不满情绪,煽动与政府对抗。遇到这些情况,应立即报告。

5

拾获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送交有关机关、单位或保密工作部门。

6

发现有人买卖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应当及时报告保密工作部门或者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处理。

7

发现有人盗窃、抢夺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有权制止,并应当立即报告。

8

发现泄露或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的线索,应当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

——   ✦


安而不忘危 存而不忘亡 治而不忘乱

每个人都能成为国家之盾

保卫国家安全

我们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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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编辑 | 胡宇凡

校对 | 钟红喜

审核 | 陈大建

素材来源丨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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